jjzjj

conventions

全部标签

c# - ConventionProfile 已经过时,使用 IConventionPack 代替

我刚刚将我的Mongo-C#驱动程序从1.6.1更新到1.8.1,我意识到它们已经过时了很多功能。由于弃用,我看到的错误之一如下:ConventionProfilehasbeenobsolete,PleasereplaceitwithIConventionsPack.现在,问题是根本没有太多关于IConeventionPack或如何使用它的文档。我发布了一个小代码片段,有人可以建议如何使用IConventionPack处理这个问题吗?varconventions=newConventionProfile();conventions.SetIgnoreIfNullConvention(n

mysql - 一张 table vs 多张 table

我有下表:-职位-文件-事件-文件每个帖子、文件、事件、文档都可以有评论。什么是更好的数据库方案,为什么?第一个解决方案评论表(comment_id,author_id,comment)创建关系的4个表(posts_comments(post_id,comment_id),files_comments(file_id,comment_id),events_comments(event_id,comment_id),documents_comments(document_id,comment_id))第二种方案评论表(comment_id,author_id,comment)items_

linux - TCP 消息框架 + recv() [linux] : Good conventions?

我正在尝试在Linux上创建一个p2p应用程序,我希望它尽可能高效地运行。我遇到的问题是管理数据包。正如我们所知,recv()缓冲区中随时可能有多个数据包,因此需要某种消息框架系统来确保多个数据包不会被视为一个大数据包。所以目前我的数据包结构是:(u16intPacketLength):(PacketData)这需要调用两次recv();一种获取数据包大小,一种获取数据包。这有两个主要问题:1.Amaliciouspeercouldsendapacketwithasizeheaderofsomethinglarge,butnotsendanymoredata.Theapplicatio

swift - 如何使用 Swift 2 @convention(c) 类型注释的一些具体示例是什么?

我似乎无法让Xcode7(测试版)接受我使用Swift2@convention(c)类型注释?有人可以提供一些语法正确的@convention(c)用法示例吗? 最佳答案 你不需要@convention(c)除非你正在编写一个混合应用程序,其中Objective-C需要调用你的Swift代码。这里有两个Swift方法声明:funcblockTaker(f:()->()){}funcfunctionTaker(f:@convention(c)()->()){}Objective-C将第一个视为采用Objective-Cblock,将第

swift - 从另一个函数中调用一个函数并两次传递相同的参数是不好的做法吗? - swift 3

我是iOS开发的新手,只想知道按照以下方式做某事是否是不好的做法:funcbigFunc(){varparameter:String="foo"firstFunc(parameter:parameter){}funcfirstFunc(parameter:String){letword:String=secondFunc(parameter:parameter)//dostuffwithword}funcsecondFunc(parameter:String)->String{return"bar"}而不是将参数设为全局变量并在bigFunc()中调用两个函数?谢谢!

function - 嵌套函数有什么好处(一般/在 Swift 中)

我刚刚学习一些Swift,我看到了谈论嵌套函数的部分:Functionscanbenested.Nestedfunctionshaveaccesstovariablesthatweredeclaredintheouterfunction.Youcanusenestedfunctionstoorganizethecodeinafunctionthatislongorcomplex.来自here因此,如果所谓的好处是“组织代码”,为什么不在外部函数之外独立拥有嵌套函数呢?对我来说,这似乎更有条理。我能看出的唯一好处是您“可以访问在外部函数中声明的变量”,但与嵌套函数的困惑相比,这似乎微不足

java - 当字段变量是最终变量时是否需要 setter/getter ?

在Java中,惯例(就我而言)将您的字段变量保密并使用getter和/或setter访问它们。这样您就可以设置更改变量值的规则。但是如果变量是最终的呢?示例:publicclassTest{publicfinalintMY_INT;publicTest(intmyInt){MY_INT=myInt;}}这会被允许吗?它已编译并且工作正常,但它被认为是好的代码吗? 最佳答案 这可以编译,但它不是好的代码。MY_INT违反命名约定:全部大写的名称用于staticfinal变量,也称为“类常量”(参见this和this,Google'sJ

java - 这个花括号约定的名称是什么?

我对看到在类名或方法下方使用大括号编写方法和类的开发人员的数量感到有点困惑。他们遵循什么约定?孙clearlystates正确的声明是://thisdeclarationfollowssun'sconventionsclassSampleextendsObject{Sample(inti,intj){....}}然而,我越来越多地看到这个声明(甚至在书中)://thisdeclarationfollowsaconventionIcantidentifyclassSampleextendsObject{Sample(inti,intj){....}}而且我知道约定俗成只是约定俗成,只要遵

java - 是否有任何关于如何订购 Java 注释的约定?

对于大量使用Java注解的项目,注解顺序有什么建议吗?从而统一团队内的代码风格。 最佳答案 我要说没有。在这一点上我可能会被证明是错误的。我的理由是,除了嵌入到Java中的项目和嵌入到我们的IDE中的项目(特别是Eclipse,但我相信其他人也有)之外,还有数百个项目具有注释。因此,鉴于所有这些库都可能争夺“谁在上面”,我怀疑他们是否会就标准达成一致。我会鼓励您的团队坐下来决定什么对你们最有利。我会考虑的因素:哪些注释最重要?它们应该靠近顶部。哪些注释最有可能指示潜在的错误?它们应该靠近顶部。哪些注释可能出现在类中的每个方法上?它们

python - 有没有很好的 "python conventions and best practices"摘要?

我是python的新手,我通常将编码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不是成为“编码器”。我喜欢python通过库包含的所有功能,我喜欢python中固有但不可见的力量。(例如,面向对象,但仍然相对脚本友好的结构来创建类等)但我一直遇到无法找到完整文档的情况,而且我只是在发现我不小心造成的问题后才找到指向适当文档的指针。到目前为止,我只找到了对以下适当文档的引用:PEP0008PEP0257除非我遗漏了什么,否则这些都没有捕获关于“正确的”python文件命名约定的问题。在制作了几个python脚本之后,我发现我不应该在文件名中使用句点(.),因为这会给导入它们带来挑战。遇到这个问题后,我确实可以